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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日报讯 (记者涂坚)7月7日,惠城区教育局发布《2023年民办学校第一阶段招生志愿填报指引》。参与第一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经审核、复核后通过的学生,于7月11日至12日,登录“惠上学”民办学校报名小程序, 每名学生可以填写两所志愿学校(双胞胎填写志愿时,仅需填写其中一名学生志愿,摇号时,如摇中,则学校会同时录取双胞胎两人) 。
根据《指引》,2023年民办学校第一阶段招生志愿填报的对象为参与第一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经审核、复核后通过的学生。参与本校直升符合条件的学生,如本校直升学位充足,将优先被本校直接录取,无需参加第一阶段招生,故无需填报志愿;参与本校直升符合条件的学生,如本校直升学位不足,须进行直升摇号,已报名参加第一阶段招生的,须填报志愿,如在直升摇号时未摇中本校,可参与接下来第一阶段招生摇号。
需要注意的是,双胞胎填写志愿时,务必按照《填报操作指南》指引,填写双胞胎中一人志愿即可。如双胞胎两人均填写志愿,两人志愿不同,可能导致两人无法在同一学校就读,造成家长接送不便,请家长谨慎填写。
为更加有效地利用公办学校学位,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且于7月15日至16日已在民办学校报名缴费注册的中心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如在7月17日至21日未到已注册民办学校申请退费的,将视为在民办学校就读。教育行政部门会将其公办学位统筹使用,供其他有需要的适龄儿童就读。
报名一年级的学生家长须确保小孩尚未生成一年级学籍,报名七年级的学生家长须确保小孩学籍为六年级毕业生。以社保和居住证作为报名资格佐证材料的,要确保在2018年9月至2023年8月社保和居住证时长在5个月及以上。所有报名佐证材料持有人必须为小孩监护人,否则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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