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切实加强征地补偿工作管理,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细则所称的被征地农民,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被征收后,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产生的需要安置的人员。本市行政区域内,征地补偿工作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统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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