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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的消费纠纷网购占近七成
去年青岛法院受理消费纠纷案512件,142件调解结案 本报3月14日讯(记者李自强)去年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512件,网络平台购物的案件占据345件。3月13日,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青岛中院副局级审判员张春娟介绍青岛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司法审判工作情况。
2022年,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512件,其中,案件类型为食品类的案件264件,购物方式为网络平台购物的案件345件,结案方式为调解结案的案件为142件。以最严的举措保护食品安全。青岛中院对食品生产、仓储、销售全链条所涉制假售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加强新业态下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审理各类涉及电子商务领域的案件,持续关注电子商务领域案件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现有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基础上,适时更新规则,进一步统一司法裁判理念和裁判尺度,让网络消费环境更安全、更放心。构建有利于促进消费的纠纷化解体系。提升消费纠纷化解质效,加强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保障,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消费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23年,青岛中院将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消费者领域审判各项工作。
提升消费纠纷在线化解质效。准确适用在线诉讼规则等规定,充分发挥在线诉讼灵活、简便、全天候、易操作等优势,推动完善当事人依法在线开展诉讼活动,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消费发展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公正、高效、便捷解纷的司法需求。完善消费者权益司法救济制度。不断增加对农村消费者的司法服务供给,积极引导和协调消费者组织、公益诉讼主体、司法救助力量向农村地区倾斜。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以案说法、发布调研报告等方式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宣传工作,引导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倡导节约集约的绿色生活方式,营造安全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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